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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
本技術指南規定了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總體要求,提出了驗收程序、驗收自查、驗收監測方案和報告編制、驗收監測技術的一般要求。
本技術指南適用于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已發布行業驗收技術規范的建設項目從其規定,行業驗收技術規范中未規定的內容按照本指南執行。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南。
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是指主要因污染物排放對環境產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是指在建設項目竣工后依據相關管理規定及技術規范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建設、調試、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況開展的查驗、監測等工作,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主要技術依據。
環境保護設施是指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以及開展環境監測所需的裝置、設備和工程設施等。
環境保護措施是指預防或減輕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的管理或技術等措施。
驗收監測報告是依據相關管理規定和技術要求,對監測數據和檢查結果進行分析、評價得出結論的技術文件。
驗收報告是記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過程和結果的文件,包括驗收監測報告、驗收意見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三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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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或者委托技術機構啟動驗收工作 |
環保手續履行情況 |
編制驗收監測方案 |
手續不全的,需及時 依法依規辦理 |
現場踏勘、了解工程概況和周邊區域環境特點、明確有關環境保護要求,制定驗收初步工作方案 |
進行自查 |
項目建成情況 |
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
發生重大變動的, 應及時履行相關手續 |
確定驗收范圍和內容 |
確定驗收監測內容 |
確定驗收執行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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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
動 |
自
查 |
編制驗收監測方案 |
未同步建成的,應及時整改 |
接下頁 |
接下頁 |
提出驗收意見 |
實施監測與檢查 |
工況 記錄 |
其他環境保護設施檢查 |
現場和實驗 室質量控制 |
環境質量監測 (必要時) |
污染物治理/處置設施運行效果和排放監測 |
編制驗收監測報告 |
形成驗收報告 |
合格 |
存在問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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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況記錄結果分析 |
其他環境保護設施檢查結果分析 |
質控數據 分析 |
環境質量影響分析與評價 |
監測結果 分析與評價 |
實施監測與檢查 |
編制驗收監測報告 |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公開、登記相關信息并建立檔案 |
后續工作 |
接上頁 |
接上頁 |
圖1 驗收工作程序框圖
5.1驗收監測方案編制
5.1.1驗收監測方案編制目的及要求
編制驗收監測方案是根據驗收自查結果,明確工程實際建設情況和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在此基礎上確定驗收工作范圍、驗收評價標準,明確監測期間工況記錄方法,確定驗收監測點位、監測因子、監測方法、頻次等,確定其他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檢查內容,制定驗收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工作方案。
驗收監測方案作為實施驗收監測與檢查的依據,有助于驗收監測與檢查工作開展得更加規范、全面和高效。石化、化工、冶煉、印染、造紙、鋼鐵等重點行業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項目推薦編制驗收監測方案。建設單位也可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自行決定是否編制驗收監測方案。
驗收監測方案內容可包括:建設項目概況、驗收依據、項目建設情況、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執行標準、驗收監測內容、現場監測注意事項、其他環保設施檢查內容、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方案等。
5.2驗收監測報告編制
編制驗收監測報告是在實施驗收監測與檢查后,對監測數據和檢查結果進行分析、評價得出結論。結論應明確環境保護設施調試、運行效果,包括污染物排放達標情況、環境保護設施處理效率達到設計指標情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結果與總量指標符合情況,建設項目對周邊環境質量的影響情況,其他環保設施落實情況等。
驗收監測報告編制應規范、全面,必須如實、客觀、準確地反映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的落實情況。
驗收監測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建設項目概況、驗收依據、項目建設情況、環境保護設施、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主要結論與建議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驗收執行標準、驗收監測內容、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驗收監測結果、驗收監測結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竣工驗收登記表等。
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應編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可視情況自行決定編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書或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書參考格式與內容見附錄2-1,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參考格式見附錄2-2。
驗收監測應當在確保主體工程工況穩定、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的情況下進行,并如實記錄監測時的實際工況以及決定或影響工況的關鍵參數,如實記錄能夠反映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狀態的主要指標。典型行業主體工程、環保工程及輔助工程在驗收監測期間的工況記錄推薦方法見附錄3。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污染物排放標準原則上執行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所規定的標準。在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之后發布或修訂的標準對建設項目執行該標準有明確時限要求的,按新發布或修訂的標準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的實施地域范圍、時間,按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建設項目排放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未包括的污染物,執行相應的現行標準。
對國家和地方標準以及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決定中尚無規定的特征污染因子,可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工程《初步設計》(環保篇)等的設計指標進行參照評價。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期間的環境質量評價執行現行有效的環境質量標準。
環境保護設施處理效率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的相關要求進行評價,也可參照工程《初步設計》(環保篇)中的要求或設計指標進行評價。
若不具備監測條件,無法進行環保設施處理效率監測的,需在驗收監測報告(表)中說明具體情況及原因。
環境質量影響監測主要針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關注的環境敏感保護目標的環境質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環境空氣、聲環境、土壤環境、輻射環境質量等的監測。
監測因子確定的原則如下:
1)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確定的污染物;
2)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未涉及,但屬于實際生產可能產生的
污染物;
3)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未涉及,但現行相關國家或地方污染物
排放標準中有規定的污染物;
4)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未涉及,但現行國家總量控制規定的污染物;
5) 其他影響環境質量的污染物,如調試過程中已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國家或地方生態
環境部門提出的、可能影響當地環境質量、需要關注的污染物等。
為使驗收監測結果全面真實地反映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和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效果,采樣頻次應能充分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情況,因此,監測頻次一般按以下原則確定:
1) 對有明顯生產周期、污染物穩定排放的建設項目,污染物的采樣和監測頻次一般為2~3
個周期,每個周期3~多次(不應少于執行標準中規定的次數);
2) 對無明顯生產周期、污染物穩定排放、連續生產的建設項目,廢氣采樣和監測頻次一般
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3個樣品;廢水采樣和監測頻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
4次;廠界噪聲監測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晝夜各1次;場所輻射監測運行和非
運行兩種狀態下每個測點測試數據一般不少于5個;固體廢物(液)采樣一般不少于2天,
每天不少于3個樣品,分析每天的混合樣,需要進行危廢鑒別的,按照相關危廢鑒別
技術規范和標準執行;
3) 對污染物排放不穩定的建設項目,應適當增加采樣頻次,以便能夠反映污染物排放的實
際情況;
4) 對型號、功能相同的多個小型環境保護設施處理效率監測和污染物排放監測,可采用隨
機抽測方法進行。抽測的原則為:同樣設施總數大于5個且小于20個的,隨機抽測設
施數量比例應不小于同樣設施總數量的50%;同樣設施總數大于20個的,隨機抽測設
施 數量比例應不小于同樣設施總數量的30%;
5) 進行環境質量監測時,地表水和海水環境質量監測一般不少于2天、監測頻次按相關監
測技術規范并結合項目排放口廢水排放規律確定;地下水監測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
少于2次,采樣方法按相關技術規范執行;環境空氣質量監測一般不少于2天、采樣時
間按相關標準規范執行;環境噪聲監測一般不少于2天、監測量及監測時間按相關標準
規范執行;土壤環境質量監測至少布設三個采樣點,每個采樣點至少采集1個樣品,采
樣點布設和樣品采集方法按相關技術規范執行;
6) 對設施處理效率的監測,可選擇主要因子并適當減少監測頻次,但應考慮處理周期并合
理選擇處理前、后的采樣時間,對于不穩定排放的,應關注最高濃度排放時段。
驗收監測采樣方法、監測分析方法、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要求均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 819)執行。
1 推薦程序
建設單位可采用以下程序開展驗收工作:
成立驗收工作組 |
現場核查 |
召開驗收會議 |
資料查閱 |
驗收監測報告審查 |
見正文圖1 |
編制驗收監測報告(見正文圖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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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驗收報告 |
合格 |
存在問題需要整改 |
登錄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填報相關信息 |
整理驗收材料,建立一套完整檔案 |
公開驗收報告 |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2推薦方法
建設單位組織成立的驗收工作組可包括項目的環保設施設計單位、環保設施施工單位、環境監理單位(如有)、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驗收監測報告(表)編制單位等技術支持單位和環境保護驗收、行業、監測、質控等領域的技術專家。技術支持單位和技術專家的專業技術能力應足夠支撐驗收組對項目能否通過驗收做出科學準確的結論。
驗收工作組現場核查工作目的是核查驗收監測報告(表)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補充了解驗收監測報告(表)中反映不全面或不詳盡的內容,進一步了解項目特點和區域環境特征等。現場核查是得出驗收意見的一種有效手段。現場核查要點可參照原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及審查要點的通知》(環辦〔2015〕113號)。
驗收工作組可以召開驗收會議的方式,在現場核查和對驗收監測報告內容核查的基礎上,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形成科學合理的驗收意見。驗收意見應當包括工程建設基本情況,工程變動情況,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環境保護設施調試運行效果,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項目存在的主要問題,驗收結論和后續要求。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驗收意見中還應明確詳細、具體可操作的整改要求。
驗收意見參考格式見附錄4。
一套完整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檔案包括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初步設計(環保篇)或環保設計方案、施工合同(環保部分)、環境監測報告或施工監理報告(環保部分)(若有)、工程竣工資料(環保部分)、驗收報告(含驗收監測報告(表)、驗收意見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信息公開記錄證明(需要保密的除外)。建設單位委托技術機構編制驗收監測報告的,還可把委托合同、責任約定等委托涉及的關鍵材料存入檔案。建設單位成立驗收工作組協助開展驗收工作的,還可把驗收工作組單位及成員名單、技術專家專長介紹等材料存入檔案。
附錄2 驗收監測報告(表)推薦格式
2-1驗收監測報告推薦格式
××項目竣工環境保護
驗收監測報告
建設單位:
編制單位:
×年×月
建設單位法人代表: (簽字)
編制單位法人代表: (簽字)
項 目 負 責 人:
報 告 編 寫 人:
建設單位 (蓋章) 編制單位 (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地址: 地址:
1 項目概況
簡述項目名稱、性質、建設單位、建設地點,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與完成時間、審批部門、審批時間與文號,開工、竣工、調試時間,申領排污許可證情況,驗收工作由來、驗收工作的組織與啟動時間,驗收范圍與內容、是否編制了驗收監測方案、方案編制時間、現場驗收監測時間、驗收監測報告形成過程。
2驗收依據
2.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2.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2.4其他相關文件。
3項目建設情況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簡述項目所處地理位置,所在省市、縣區,周邊易于辨識的交通要道及其他環境情況,重點突出項目所處地理區域內有無環境敏感目標,附項目地理位置圖。
簡述項目生產經營場所中心經度與緯度,主要設備、主要聲源在廠區內所處的相對位置,附廠區總平面布置圖。廠區總平面布置圖上要注明廠區周邊環境情況、主要污染源位置、廢水和雨水排放口位置、廠界周圍噪聲敏感點位置、敏感點與廠界或排放源的距離,噪聲監測點、無組織監測點位也可在圖上標明。
3.2建設內容
簡述項目產品、設計生產規模、工程組成、建設內容、實際總投資,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建設內容與實際建設內容一覽表(與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審批部門批決定不一致的內容需要備注說明)。
對于改、擴建項目應簡單介紹原有工程及公輔設施情況,以及本項目與原有工程的依托關系等。
3.3主要原輔材料及燃料
列表說明主要原料、輔料、燃料的名稱、來源、設計消耗量、調試期間消耗量,給出燃料設計與實際成分。
3.4水源及水平衡
簡述建設項目生產用水和生活用水來源、用水量、循環水量、廢水回用量和排放量,附實際運行的水量平衡圖。
3.5生產工藝
簡述主要生產工藝原理、流程,并附生產工藝流程與產污排污環節示意圖。
3.6項目變動情況
簡述或列表說明項目發生的主要變動情況,包括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實際建設情況、變動原因、是否屬于重大變動,屬于重大變動的有無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不屬于重大變動的有無相關變動說明。
4環境保護設施
4.1污染物治理/處置設施
4.1.1廢水
簡述廢水類別、來源于何種工序、污染物種類、治理設施、排放去向,并列表說明,主要包括:廢水類別、來源、污染物種類、排放規律(連續,間斷)、排放量、治理設施、工藝與處理能力、設計指標、廢水回用量、排放去向(不外排,排至廠內綜合污水處理站,直接進入海域、直接進入江、湖、庫等水環境,進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庫、沿海海域,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進入其他單位,進入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其他(包括回噴、回填、回灌、回用等)。附主要廢水治理工藝流程圖、全廠廢水(含初期雨水)流向示意圖、廢水治理設施圖片。
4.1.2廢氣
簡述廢氣來源于何種工序或生產設施、廢氣名稱、污染物種類、排放方式(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及治理設施,并列表說明,主要包括:廢氣名稱、來源、污染物種類、排放方式、治理設施、工藝與規模、設計指標、排氣筒高度與內徑尺寸、排放去向、治理設施監測點設置或開孔情況等,附主要廢氣治理工藝流程圖、廢氣治理設施圖片。
4.1.3噪聲
簡述主要噪聲來源、治理設施,并列表說明,主要包括:噪聲源設備名稱、源強、臺數、位置、運行方式及治理設施(如隔聲、消聲、減振、設備選型、設置防護距離、平面布置等)。附噪聲治理設施圖片。
4.1.4固(液)體廢物
簡述或列表說明固(液)體廢物名稱、來源、性質、產生量、處理處置量、處理處置方式,暫存場所,委托處理處置合同、委托單位資質,危廢轉移聯單情況等。
涉及固(液)體廢物儲存場(如灰場、赤泥庫、危廢填埋場、尾礦(渣)庫等)的,還應簡述儲存場地理位置、與廠區的距離、類型(山谷型或平原型)、儲存方式、設計規模與使用年限、輸送方式、輸送距離、場區集水及排水系統、場區防滲系統、污染物及污染防治設施、場區周邊環境敏感點情況等。
附相關生產設施、環保設施及敏感點圖片。
4.1.5輻射
簡述主要輻射來源、類別、防護措施,并列表說明,主要包括:輻射源設備名稱、放射性核素活度或射線裝置參數、臺數、位置、運行方式及防護措施(如屏蔽、材料類別、防護厚度、防護距離、平面布置等)。附輻射屏蔽設施圖片。
4.2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4.2.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簡述危險化學品貯罐區、生產裝置區圍堰尺寸,防滲工程、地下水監測(控)井設置數量及位置,事故池數量、有效容積及位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統及雨水切換閥位置與數量、切換方式及狀態,危險氣體報警器數量、安裝位置、常設報警限值,事故報警系統,應急處置物資儲備等。
4.2.2規范化排污口、監測設施及在線監測裝置
簡述廢水、廢氣排放口規范化及監測設施建設情況,如廢氣監測平臺建設、通往監測平臺通道、監測孔等;在線監測裝置的安裝位置、數量、型號、監測因子、監測數據是否聯網等。
4.2.3其他設施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要求采取的“以新帶老”改造工程、關停或拆除現有工程(舊機組或裝置)、淘汰落后生產裝置,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4.3環保設施投資及“三同時”落實情況
簡述項目實際總投資額、環保投資額及環保投資占總投資額的百分比,列表按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綠化、其他等說明各項環保設施實際投資情況。
簡述項目環保設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環保設施“三同時”落實情況,附項目環保設施環評、初步設計、實際建設情況一覽表,施工合同中環保設施建設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表。
5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主要結論與建議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5.1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主要結論與建議
以表格形式摘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中對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及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效果的要求、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及要求、其他在驗收中需要考核的內容,有重大變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也要摘錄變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報告的相關要求。
5.2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原文抄錄審批部門對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決定,重大變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決定(如有)。
6驗收執行標準
按環境要素分別以表格形式列出驗收執行的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質量標準的名稱、標準號、標準等級和限值,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與審批部門審批文件名稱、文號,以及其他執行標準的標準來源、標準限值等。
7 驗收監測內容
7.1環境保護設施調試運行效果
通過對各類污染物排放及各類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的監測,來說明環境保護設施調試運行效果,具體監測內容如下:
7.1.1廢水
列表給出廢水類別、監測點位、監測因子、監測頻次及監測周期,雨水排口也應設點監測(有流動水則測),附廢水(包括雨水)監測點位布置圖。
7.1.2廢氣
7.1.2.1有組織排放
列表給出廢氣名稱、監測點位、監測因子、監測頻次及監測周期,并附廢氣監測點位布置圖,涉及等效排氣筒的還應附各排氣筒相對位置圖。
7.1.2.2無組織排放
列表給出無組織排放源、監測點位、監測因子、監測頻次及監測周期,并附無組織排放監測點位布置圖。無組織排放監測時,同時監測并記錄各監測點位的風向、風速等氣象參數。
7.1.3廠界噪聲監測
列表給出廠界噪聲監測點位名稱、監測量、監測頻次及監測周期,附廠界監測點位布置圖。
7.1.4固(液)體廢物監測
簡述固(液)體廢物監測點位設置依據,列表說明固(液)體廢物名稱、采樣點位、監測因子、監測頻次及監測周期。
7.1.5輻射監測
列表給出輻射監測點位名稱、監測因子、監測日期等,附輻射監測點位布置圖。
7.2環境質量監測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對環境敏感保護目標有要求的,要進行環境質量監測,以說明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如有新增的環境敏感目標也應納入監測范圍。主要涉及如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環境空氣、聲環境、土壤環境質量、輻射環境等的監測。
簡述環境敏感點與本項目的關系,說明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或監測斷面布設及監測因子的選取情況。按環境要素分別列表說明監測點位名稱、監測點位經緯度、監測因子、監測頻次及監測周期,附監測點位布置圖(圖中標注噪聲敏感點與本項目噪聲源及廠界的相對位置與距離,地表水或海水監測斷面(點)與廢水排放口的相對位置與距離,地下水、土壤、輻射環境監測點位與污染源相對位置與距離)。
8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排污單位應建立并實施質量保證和控制措施方案,以自證自行監測數據的質量。
8.1監測分析方法
按環境要素說明各項監測因子監測分析方法名稱、方法標準號或方法來源、分析方法的最低檢出限。
8.2監測儀器
按照監測因子給出所使用的儀器名稱、型號、編號及量值溯源記錄。
8.3人員能力
簡述參加驗收監測人員能力情況。
8.4水質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水樣的采集、運輸、保存、實驗室分析和數據計算的全過程均按《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手冊》(第四版)等的要求進行。選擇的方法檢出限應滿足要求。采樣過程中應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樣;實驗室分析過程一般應使用標準物質、空白試驗、平行雙樣測定、加標回收率測定等質控措施,并對質控數據分析,附質控數據分析表。
8.5氣體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1)選擇合適的方法盡量避免或減少被測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對目標化合物的干擾。方法的檢出限應滿足要求。
(2)被測排放物的濃度在儀器量程的有效范圍。
(3)煙塵采樣器在進入現場前應對采樣器流量計等進行校核。煙氣監測(分析)儀器在監測前按監測因子分別用標準氣體和流量計對其進行校核(標定),在監測時應保證其采樣流量的準確。附煙氣監測校核質控表。
8.6 噪聲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聲級計在監測前后用標準發聲源進行校準,附噪聲儀器校驗表。
8.7固(液)體廢物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布點、采樣、樣品制備、樣品測試等按照《工業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范》(HJ/T20-1998)、《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298-2007)、《危險廢物鑒別標準》(GB5085-2008)要求進行。
8.8 土壤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布點、采樣、樣品制備、樣品分析等均按照《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6-2004)要求進行,實驗室樣品分析時應使用標準物質、采用空白試驗、平行雙樣及加標回收率測定等,并對質控數據分析,附質控數據分析表。
9 驗收監測結果
9.1生產工況
簡述驗收監測期間實際運行工況及工況記錄方法、各項環保設施運行狀況,列表說明能反映設備運行負荷的數據或關鍵參數。若有燃料,附監測期間的燃料消耗量及成分分析表。
9.2環保設施調試運行效果
9.2.1環保設施處理效率監測結果
9.2.1.1廢水治理設施
根據各類廢水治理設施進、出口監測結果,計算主要污染物處理效率,評價是否滿足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或設計指標,若不能滿足應分析原因。
9.2.1.2廢氣治理設施
根據各類廢氣治理設施進、出口監測結果,計算主要污染物處理效率,評價是否滿足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或設計指標,若不能滿足應分析原因。
9.2.1.3噪聲治理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評價噪聲治理設施的降噪效果。
9.2.1.4固體廢物治理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評價固體廢物治理設施(如鉻渣解毒設施)的處理效果。
9.2.1.5輻射防護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評價輻射防護設施的防護效果。
9.2.2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
9.2.2.1廢水
廢水監測結果按廢水種類分別以監測數據列表表示,根據相關評價標準評價廢水達標排放情況,若排放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9.2.2.2廢氣
(1)有組織排放
有組織排放監測結果按廢氣類別分別以監測數據列表表示,根據相關評價標準評價廢氣達標排放情況,若排放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2)無組織排放
無組織排放監測結果以監測數據列表表示,根據相關評價標準評價無組織排放達標情況,若排放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附無組織排放監測時氣象參數記錄表。
9.2.2.3廠界噪聲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以監測數據列表表示,根據相關評價標準評價廠界噪聲達標排放情況,若排放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9.2.2.4固(液)體廢物
固(液)體廢物監測結果以監測數據列表表示,根據相關評價標準評價固(液)體廢物達標情況,若排放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9.2.2.5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
根據各排污口的流量和監測濃度,計算本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評價是否滿足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排污許可證規定的總量控制指標,無總量控制指標的計算后不評價,列出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預測值即可。
對于有“以新帶老” 要求的,按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列出“以新帶老”前原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并根據監測結果計算出“以新帶老”后主要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涉及“區域削減”的,給出實際區域平衡替代削減量,核算項目實施后主要污染物增減量。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結果表。
若項目廢水接入污水處理廠的只核算出納管量,無需核算排入外環境的總量。
9.2.2.6輻射
輻射監測結果以監測數據列表表示,根據相關評價標準評價達標情況,若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9.3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分別以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環境空氣、聲環境、土壤、輻射環境質量監測數據列表表示,根據相關環境質量標準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評價達標情況(無執行標準不評價),若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10 驗收監測結論
10.1環保設施調試運行效果
10.1.1環保設施處理效率監測結果
簡述各項環保設施主要污染物處理效率是否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設計指標。
10.1.2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
簡述廢水、廢氣(有組織、無組織)、廠界噪聲、固(液)體廢物、輻射各項污染物監測結果及達標情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結果及達標情況、
10.2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簡述項目周邊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環境空氣、聲環境、土壤、輻射環境質量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11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登記表
附件 驗收監測報告內容所涉及的主要證明或支撐材料
如審批部門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決定、固體廢物委托處置協議、危險廢物委托處置單位資質證明等。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登記表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人(簽字): 項目經辦人(簽字):
建設項目 |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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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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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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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別(分類管理名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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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性質 |
□新建 □ 改擴建 □技術改造 |
項目廠區中心經度/緯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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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生產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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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生產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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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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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文件審批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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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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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文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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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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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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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許可證申領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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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設施設計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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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設施施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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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排污許可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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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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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設施監測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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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監測時工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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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總概算(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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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投資總概算(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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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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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總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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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環保投資(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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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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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治理(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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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氣治理(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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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治理(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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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廢物治理(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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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及生態(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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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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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廢水處理設施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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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廢氣處理設施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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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工作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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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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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單位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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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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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達 標與 總量 控制(工 業建 設項 目詳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實際排放濃度(2) |
本期工程允許排放濃度(3) |
本期工程產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減量(5) |
本期工程實際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總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帶老”削減量(8) |
全廠實際排放總量(9) |
全廠核定排放總量(10) |
區域平衡替代削減量(11) |
排放增減量(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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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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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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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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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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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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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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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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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粉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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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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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固體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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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項目有關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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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減量:(+)表示增加,(-)表示減少。2、(12)=(6)-(8)-(11),(9)= (4)-(5)-(8)- (11) +(1)。3、計量單位:廢水排放量——萬噸/年;廢氣排放量——萬標立方米/年;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萬噸/年;水污染物排放濃度——毫克/升
2-2驗收監測表推薦格式
××項目竣工環境保護
驗收監測報告表
建設單位:
編制單位:
×年×月
建設單位法人代表: (簽字)
編制單位法人代表: (簽字)
項 目 負 責 人:
填 表 人:
建設單位 (蓋章) 編制單位 (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地址: 地址:
表一
建設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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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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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性質 |
新建 改擴建 技改 遷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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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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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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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生產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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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生產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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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環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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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建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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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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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現場監測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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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報告表 審批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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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報告表 編制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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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設施設計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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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設施施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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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總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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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投資總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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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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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總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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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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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 |
驗收監測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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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監測評價標準、標號、級別、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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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工程建設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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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輔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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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藝流程及產物環節(附處理工藝流程圖,標出產污節點) |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處理和排放(附處理流程示意圖,標出廢水、廢氣、廠界噪聲監測點位)
|
表四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主要結論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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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驗收監測質量保證及質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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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驗收監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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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驗收監測期間生產工況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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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監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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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驗收監測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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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 工況記錄推薦方法
以下為推薦的典型行業主體工程、環保工程及輔助工程在驗收監測期間的工況記錄方法:
(1)產品產量核算法
對于工業制造類項目在監測期間的工況,大多數情況下依據的是建設項目的相應產品在監測期間的實際產量。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對于生產工序繁多的,監測之前需全面了解各工序的生產時間和產量,以合理安排對各工序的監測并記錄各工序產品產量,如大型鋼鐵項目。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對于多道工序連續生產的,按最終產品產量進行核算即可,如半導體行業。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對于一條生產線生產多種產品,使用不同原輔材料的多種產品共用一條生產線的,在每個產品生產期間分別監測,以每種產品的產量核定工況,如獸藥、農藥、染料等生產行業。如產品種類繁多,可根據原輔材料種類將產品歸類,在使用同種原輔材料的同類產品中選取典型產品監測。
(2)原輔材料核算法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對于生產周期長,監測期間無法通過計算產量來核定生產負荷的,通常以主要原材料如鋼材的處理量核算,如船舶及大型機械制造業。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對于多種產品由同一生產線生產,生產工藝、原輔材料相近,排污情況基本相同的,通常選取某一產品生產時監測,根據主要原料投入量核定生產負荷,如生物制藥行業。
(1)電廠
火電廠實際生產負荷以發電量衡量,熱電廠實際生產負荷以蒸發量衡量,對于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機組,還需考慮余熱鍋爐的蒸發量。
(2)污水處理廠
通過記錄污水廠進口累計流量數據核定工況。為與出口樣品相匹配,建議提前一個處理周期即開始記錄流量。
(3)垃圾填埋主體工程
根據監測期間垃圾填埋量統計工況。對于同一填埋場填埋生活垃圾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兩種不同種類垃圾的,應對每種垃圾的填埋量均作統計。
(4)生活垃圾/危廢焚燒主體工程
按監測期間的焚燒量統計工況。對于危廢焚燒企業,還需確認其固體/液體/氣體焚燒量的比例是否與設計值相同,確認焚燒入爐料配伍菜單是否與設計要求基本相同。
(5)機場項目主體工程
按起降架次統計工況。對于大型機場改、擴建項目,工況的把控應具體到所驗收的跑道,掌握監測期間各跑道所有型號飛機的起降架次及時間。
(1)化工原料或能源物料倉儲
廢氣排放來源于儲罐的大、小呼吸。驗收監測重點集中在對環境影響較大的大呼吸排放時段,即裝卸操作時段,并通過單位時間物料裝卸量來核定工況。必要時可通過同類儲罐間的物料轉移來模擬運作。
(2)研發實驗類項目
實驗種類變換頻繁,實驗時間短,試劑復雜、消耗量少,排氣管道多,難以以定量指標核定工況,只能通過各實驗室試劑使用情況的記錄來說明工況。
(3)房產類項目
驗收監測時,模擬開啟聲源可滿足噪聲監測要求;廢水處理和鍋爐工況監控可參見本文環保、輔助工程部分,飲食業油煙氣的驗收監測一般待招商后開展。
2.1污水處理設施
工況記錄同污水處理廠,但記錄污水處理量時不應納入因工藝需要用于稀釋高濃度廢水而摻入的地表水或回用水等。
2.2半導體行業有機廢氣處理裝置
半導體行業的有機廢氣通常是連續產生的,但對于有機廢氣的沸石轉輪濃縮處理裝置,其再生高濃度廢氣的燃燒是間歇運行的,應了解其燃燒時間。
2.3焚燒爐
焚燒量是主要的工況核定參數,其他還有熱功率等參數。
3.1鍋爐
蒸汽鍋爐:負荷參數為鍋爐蒸發量,以蒸汽流量表法、水表法、量水箱法測定,或根據燃料消耗量計算。
熱水鍋爐:負荷參數為鍋爐功率,計算鍋爐功率所需的參數有:讀取鍋爐出水、回水溫度,讀取或測定進/回水管流量從而計算循環水量。房產類項目的熱水鍋爐一般加熱時間短(僅10分鐘),保溫時間長,應合理設定監測頻率、安排監測時間。如鍋爐加熱運行時間短至無法滿足監測所需時間時,可適當縮短監測時間。
導熱油爐:與熱水鍋爐類似,但其功率計算涉及相應油品導熱系數的查找。
3.2工業爐窯
根據《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規定,監測應在最大熱負荷下進行,或在燃料耗量較大的穩定加熱階段進行。
熔煉爐、熔化爐等:在其熔煉、熔化作業時段進行監測,并以產品產量或投料量進行工況核定。
有固定的升溫程序的加熱爐(如鋼鐵、機電等行業):確保在升溫程序期間監測。
3.3噴涂作業
如噴涂對象為同一種產品,大小、形狀、表面積相同,常以噴涂對象的數量作為噴涂作業工況的核定參數;其他則可根據噴槍的使用數量、噴漆的用量、噴涂面積等核定工況。
附錄4 驗收意見推薦格式
××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年×月×日,××單位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建設地點、性質、產品、規模,工程組成與建設內容,包括廠外配套工程和依托工程等情況,依托工程與本工程的同步性等。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與審批情況、開工與竣工時間、調試運行時間、排污許可證申領情況及執行排污許可相關規定情況、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有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與環保投資情況。
(四)驗收范圍
明確本次驗收的范圍,不屬于本次驗收的內容予以說明。
二、工程變動情況
簡述或列表說明項目發生的主要變動內容,包括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實際建設情況、變動原因、是否屬于重大變動,屬于重大變動的有無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文件、不屬于重大變動的有無相關變動說明。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廢水種類、主要污染物、治理設施與工藝及主要技術參數、設計處理能力與主要污染物去除率、廢水回用情況、廢水排放去向等。
(二)廢氣
有組織排放廢氣和無組織排放廢氣種類、主要污染物、污染治理設施與工藝及主要技術參數、主要污染物去除率、廢氣排放去向等。
(三)噪聲
主要噪聲源和所采取的降噪措施及主要技術參數,項目周邊噪聲敏感目標情況。
(四)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的種類、性質、產生量與處理處置量、處理處置方式、一般固體廢物暫存與委托處置情況(合同、最終去向)、危險廢物暫存與委托處置情況(轉移聯單、合同、處置單位資質)等。
固體廢物儲存場所與處理設施建設情況(若有固體廢物儲存場)及主要技術參數。
(五)輻射
主要輻射源項及安全和防護設施、措施建設和落實情況。
(六)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簡述危險化學品貯罐區、生產裝置區圍堰尺寸,防滲工程、地下水監測(控)井設置數量及位置,事故池數量、有效容積及位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統及雨水切換閥位置及數量、切換方式及狀態,危險氣體報警器數量、安裝位置、常設報警限值,事故報警系統,應急處置物資儲備等。
2.在線監測裝置
簡述廢水、廢氣排放口規范化建設情況,如廢氣監測平臺建設、通往監測平臺通道、監測孔等;在線監測裝置的安裝位置、數量、型號、監測因子、監測數據是否聯網等。
3.其他設施
簡述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要求采取的“以新帶老”改造工程、關停或拆除現有工程(舊機組或裝置)、淘汰落后生產裝置,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的落實情況。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1.廢水治理設施
各類廢水治理設施主要污染物去除率,是否滿足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設計指標。
2.廢氣治理設施
各類廢氣治理設施主要污染物去除率,是否滿足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設計指標。
3.廠界噪聲治理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說明噪聲治理設施的降噪效果。
4.固體廢物治理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說明固體廢物治理設施的處理效果。
5.輻射防護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評價輻射防護設施的防護能力是否滿足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設計指標。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各類廢水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及達標情況,若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2.廢氣
有組織排放:各類廢氣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及達標情況,若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無組織排放:廠界/車間無組織排放監測結果及達標情況,若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3.廠界噪聲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及達標情況,若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4.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監測結果及達標情況,若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5.輻射
輻射監測結果及達標情況,若有超標現象應對超標原因進行分析。
6.污染物排放總量
本項目主要污染排放總量核算結果、是否滿足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排污許可證規定的總量控制指標。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監測結果,按環境要素簡述項目周邊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環境空氣、輻射環境、土壤環境質量及敏感點環境噪聲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六、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提出驗收是否合格的意見。若不合格,應明確項目存在的主要問題,并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如監測結果存在超標、環境保護設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實、發生重大變動未履行相關手續、建設過程中造成的重大污染未完全治理、驗收監測報告存在重大質量缺陷、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整改要求未完全落實等,提出內容具體、要求明確、技術可行、操作性強的后續整改事項。
七、后續要求
驗收合格的項目,針對投入運行后需重點關注的內容提出工作要求。
八、驗收人員信息
給出參加驗收的單位及人員名單、驗收負責人(建設單位),驗收人員信息包括人員的姓名、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單位
×年×月×日
附錄5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相關說明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中應如實記載的內容包括環境保護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過程簡況,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提出的,除環境保護設施外的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整改工作情況等,現將建設單位需要說明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列舉如下:
如實說明是否將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納入了初步設計,環境保護設施的設計是否符合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是否編制了環境保護篇章,是否落實了防治污染和生態破環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如實說明是否將環境保護設施納入了施工合同,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進度和資金是否得到了保證,項目建設過程中是否組織實施了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說明建設項目竣工時間,驗收工作啟動時間,自主驗收方式(自有能力或委托其他機構),自有能力進行驗收的,需說明自有人員、場所和設備等自行監測能力;委托其他機構的需說明受委托機構的名稱、資質和能力,委托合同和責任約定的關鍵內容。說明驗收監測報告(表)完成時間、提出驗收意見的方式和時間,驗收意見的結論。
說明建設項目設計、施工和驗收期間是否收到過公眾反饋意見或投訴、反饋或投訴的內容、企業對其處理或解決的過程和結果。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提出的,除環境保護設施外的其他環境保護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現將需要說明的措施內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如實說明是否建立了環保組織機構,機構人員組成及職責分工;列表描述各項環保規章制度及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保護設施調試及日常運行維護制度、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運行維護費用保障計劃等。
如實說明是否制訂了完善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是否進行了備案及是否具有備案文件、預案中是否明確了區域應急聯動方案,是否按照預案進行過演練等。
如實說明企業是否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制定了環境監測計劃,是否按計劃進行過監測,監測結果如何。
涉及到區域內削減污染物總量措施和淘汰落后產能的措施,應如實說明落實情況、責任主體,并附相關具有支撐力的證明材料。
如實描述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提出的防護距離控制及居民搬遷要求、責任主體,如實說明采取的防護距離控制的具體措施、居民搬遷方案、過程及結果,并附相關具有支撐力的證明材料。
如林地補償、珍稀動植物保護、區域環境整治、相關外圍工程建設情況等,應如實說明落實情況。
整改工作情況應說明項目建設過程中、竣工后、驗收監測期間、提出驗收意見后等各環節采取的各項整改工作、具體整改內容、整改時間及整改效果等。
總機:26995130/32 傳真:26995560 郵政編碼:51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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