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調查研究
第一條到基層調研要緊緊圍繞調研主題,實事求是安排考察內容,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多到條件艱苦、情況復雜、矛盾突出、群眾需要的地方,采取座談、走訪、蹲點等方式,客觀、準確、全面深入了解實情,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科學總結經驗,發現和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注重實際效果。
黨組書記、局長調研時,所到的縣、區煤炭工業局黨組織書記、局長可全程陪同。其他黨組成員調研時,可安排1位負責人陪同。
第二條在基層考察調研期間,接待單位不組織迎送活動,不張帖懸掛標語橫幅;接待單位不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安排到名勝古跡、風景區參觀;不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第三條接待嚴格執行差旅、會議管理有關規定,不超標準安排接待。接待用餐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內公務接待規定執行,原則上由接待單位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數較少或者不具備自助餐條件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不上高檔菜肴,不過分追求地方特色,不從外面調派廚師或者調配菜肴,菜肴品種和數量安排適當,避免浪費。不上煙酒。嚴格控制陪餐人數。
第四條改進調查研究。要建立調查研究制度,涉及到煤炭改革、發展和穩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問題由局辦公室統籌安排,涉及到專項領域的重要問題按照分工進行安排。到基層調研,既要聽取基層領導班子介紹情況,更要深入企業、隊組和職工生活社區,聽取基層黨員干部和員工的意見建議,全面了解情況,發現問題,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調研后要撰寫有實質性內容的調研報告,報黨組主要領導審定后分頭督辦落實。對于條件艱苦、困難較大和群眾意見較多的單位,要建立基層聯系點制度,定期深入聯系點剖析問題,解決矛盾,幫促工作,切實幫助基層單位和員工解決實際困難,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第五條提倡現場辦公。對于陽泉地方煤炭生產經營、技術改造、工程建設、安全環保、穩定工作中需要綜合協調解決的重大問題,要盡量通過現場辦公或安全例會的方式解決,減少基層企業單位人員到局機關協商頻次。現場辦公要準備充分,突出解決問題,注重實際效果。改進檢查工作。凡是可以通過報表統計完成的檢查,不派人到現場檢查。建立局機關部門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減少多頭索要信息數據。局辦公室要綜合機關科室、局屬單位組織的檢查,加強計劃管理,盡量合并進行、統籌安排,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到基層單位開展檢查活動,堅決杜絕多頭、重復、交叉等無序檢查的現象。到基層檢查工作要本著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促進工作的目的,扎實有效開展,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第二章 會議活動
第六條本著精簡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控制以市煤炭工業局名義召開的全市煤炭系統會議和舉辦的重大活動。確需臨時安排召開的全市煤炭系統重要會議和活動,時間相近和內容相同的會議應當合并召開,參會人員相同或者交叉的多個會議應當盡可能套開或者連續召開。市煤炭工業局召開的年度工作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第七條堅持開短會、開有效的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講短話、講管用的話,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改進會議形式,提高會議效率。內部會議要簡化領導職務稱謂,不作人員介紹,不用“尊敬的”、“重要講話”等表述。
第八條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經費,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禁以任何形式發放紀念品。舉辦會議活動要嚴格執行局有關規定,提前據實提出經費預算報批。不得到無接待能力的基層單位舉辦會議,嚴禁在風景名勝區開會。會場要控制規模、簡化形式,因地制宜、精簡節約;現場布置要簡樸,不擺花草、不設茶歇、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會議代表合影,不統一發放文具用品。
第九條嚴格控制各類活動。以局名義舉行的重大活動,由局辦公室統籌安排。各科室和單位舉辦的重要活動,須經局辦公室審核后報批。除國家明確要求和局統一安排外,原則上不舉辦、不參加各類紀念、慶典、奠基、剪彩等活動,不舉辦、不參加需要交費或贊助的各類成果發布、評獎或論壇活動。局屬單位確需舉辦的活動,局領導一般不出席,不掛名、不題詞題名,不以個人名義發賀電、賀信。確有必要的,須經辦公室審核后報局黨組主要領導批準。
第三章 文件簡報
第十條減少各類文件簡報,嚴格控制發文總量。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凡局規章制度已作明確規定或現行文件規定仍然適用的,不再重復發文。減少多頭轉發文,禁止一項工作多頭或層層發文,防止超規格、超范圍和超字數發文。現有簡報能合并的盡量合并,一般性會議一律不發簡報。各科室或單位專業性簡報原則上不超過1種,只呈報黨組主管領導及相關部門。
第十一條市煤炭工業局工作信息原則上不得直接報送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個人,須按照規定報送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由其根據內容送有關領導同志參閱。要加強文件簡報各環節管理,嚴格文稿和簽報審核,規范文件簡報格式和報送程序,切實提高運轉效率。文件要突出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內容精煉、文字簡潔。局屬單位上報的請示類文件,要精簡務實、直奔主題,原則上不超過1500字,報送局辦公室,不得直接呈報黨組領導。對局屬單位上報的請示類文件必須在1周之內給予答復,需要黨組領導審批的文件要在3日之內簽批。要大力推進無紙化辦公,各類簡報一律在線報送。
第四章 因公臨時出國(境)
第十二條嚴格根據工作需要制定黨組成員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和預算管理。一般性考察的參訪活動,原則上不組織、不參加,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出國(境)任務,要有詳細的日程安排和具體內容,處理完公務后要及時回國,確需參加的報黨組主要領導批準。
第五章 新聞報道
第十三條簡化局領導出席會議活動新聞報道。要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實際效果決定是否報道。出席一般性會議和活動不作報道。要按照精簡務實、注重效果的原則,進一步壓縮數量、字數和時長。局主要領導出席的會議,文字稿不超過800字,電視新聞不超過2分鐘;其他領導出席的會議,文字稿不超過500字,電視新聞不超過1分鐘。新聞報道中的領導職務稱謂根據會議活動主題內容確定,不必報道擔任的全部職務。除涉及重大會議活動和重大事件外,黨組領導會議活動一般可安排在報紙、電視的頭條新聞之后,以突出基層一線新聞,增強傳播效果。除局主要領導外,其他領導出席會議活動,電視新聞報道時不出同期聲。
第十四條規范局會議活動新聞報道。局工作會議等具有全局性重大意義的會議,對陽泉地方煤炭改革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活動等,要進行及時、準確、充分報道。對局領導參加的其他會議活動,確實需要報道的,由辦公室協調通知。除局主要領導外,其他領導考察調研,不安排隨行記者。對報紙和電視新聞沒有報道的內容,新聞網和手機報可根據新聞價值確定是否報道。
第六章 公務接待
第十五條接待到我局開展公務活動的上級機關和其他省、市的領導同志和有關公務團組,原則上按照自助餐,就餐人數較少或者不具備自助餐條件的地方可以安排用桌餐。根據工作需要,可安排1次工作餐,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上煙酒,不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嚴格控制我局工作人員用餐標準和范圍。
報銷必須有公函、審批表、清單及菜單才能入賬。安排自助餐的,可以不用菜單。
第七章 工作生活保障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領導干部住房有關規定。購買房改住房(包括購買公有住房和參加集資建房)超過一套的,要按有關規定及時清退。
第十七條嚴格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配置使用一處辦公用房,并按規定的使用面積使用辦公用房。
第十八條按照干部醫療保健規定在陽泉市規定醫院就診,享受醫療保健服務,進行年度體檢。如因病情需要赴市外就診,由市保健辦協調安排市外就診事宜。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國家工資政策規定。工作調動后,應當在1個月內將工資關系轉入現工作單位。
第二十條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合理安排時間休假,外出休假應當按照要求提前報告。離家休假的,交通、食宿等費用由個人自理。
第八章 廉潔自律
第二十一條妥善處理婚喪喜慶等事宜,一般不操辦除婚喪以外的滿月、百日、生日、入學、參軍、履新、喬遷新居等喜慶事宜。操辦婚喪事宜應當文明、節儉、廉潔、從嚴控制規模,不邀請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存在利害關系的人員參加,不違反規定收受禮金、禮品,并按規定向紀檢監察部門報告,將相關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和年度述職述廉的內容,自覺接受監督。
第二十二條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講修養、講道德、講誠信、講廉恥,培養積極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覺凈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接受或者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違規出入私人會所。
第二十三條帶頭執行廉潔自律準則,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不得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為家屬親友謀求特殊照顧,嚴禁家屬親友插手職權范圍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以廉潔家風涵養清正黨風政風。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局屬單位或服務對象報銷各種費用,嚴禁內部以任何名義贈送和收受各類紀念品、土特產、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等,如有發現嚴肅處理。在外事活動和出國(境)期間收到外方贈送的禮品,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堅持從嚴治黨,切實改進局黨組和機關工作作風。局黨組成員和各級黨員干部要作好表率,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幫助基層和群眾解決實際問題。要進一步轉變總部職能,從體制機制上促進作風轉變,增強為企業服務的意識,切實為基層解難事、辦實事。
第二十六條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本實施細則,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本部門管用、長效的具體落實意見和辦法,狠抓落實,切實抓出成效。每年年底前要對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送局辦公室。要將貫徹落實情況作為各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剖析,切實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七條局辦公室要定期督促檢查,每年1月份通報上年度執行情況并向黨組匯報。對違反規定的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建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局黨組要把監督執行本實施細則作為改進作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局財務部門每年要對局屬各單位接待活動等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審查。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制度規定凡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并對相關制度規定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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